补贴对象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实习单位)。
补贴标准:
600元/人/月(补贴实际金额根据实际实习时间确定)
享受期限:
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请条件
实习单位接收深圳市外被纳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即“双高计划”)拟建设单位的高等职业院校(市外“双高计划”高等职业院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公示名单为准)、高水平技师学院(市外高水平技师学院:由省级人社部门认定公布。)大专、高级工班及以上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16周岁及以上)连续顶岗实习满一个月以上的,且满足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可自愿申请补贴。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