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补贴处于公示状态后何时发放?
根据《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规定,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申请人个人的金融社保卡或者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满足其他条件的,还可以申请深圳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 号),我市就业见习的适用对象调整为市内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和16—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如下:
一、将学校范围从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扩大至市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仍限定必须是本市的;
二、将学生范围从离校未就业扩大至毕业2年内,取消零就业经历要求;
三、将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的年龄区间从16-30周岁调整为16-24岁,同时取消从未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
四、见习期从3-6个月调整为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个见习人员在不同单位见习,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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