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年被点名7次,广电总局发文禁止宣传槟榔及其制品
9月17日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据健康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后,槟榔及其制品也先后7次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机构点名。
图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很显然,咀嚼槟榔可以导致口腔癌的发生,并且目前从临床上来看,我国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口腔癌患者的数量还是在不断增加。”中华口腔医学会会长、原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俞光岩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湖南仍为槟榔第一大省,海南次之
槟榔是一种温湿热型阳性植物,世界上吃槟榔最多的国家集中在东南亚。在我国,喜食槟榔的人群多在湖南与海南。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与槟榔相关的企业已超过5000家,其中湖南省最多,有15948家,海南省次之,有8524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表示,在我国的槟榔大省湖南的街头,熟人见面,常常会拿出槟榔,问一句“恰个槟榔不咯”。不过,槟榔和口腔癌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曾发文称,“在口腔颌面外科46病室,现50位住院患者有45人患口腔癌,其中44人有长期、大量咀嚼槟榔病史。”
“槟榔中所含有的槟榔碱促使胶原纤维沉积,长期食用会产生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口腔黏膜变白变硬,导致张口受限。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是癌前病变,部分患者可恶变成癌;槟榔经过咀嚼后,其中的化学物质形成亚硝基,是致癌化合物;除此之外,槟榔是硬纤维,咀嚼时易对牙齿造成严重磨损,对口腔黏膜也会造成创伤。”俞光岩指出。
减少服用、叫停广告,槟榔5年被点名7次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刊登《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其中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不仅槟榔果赫然在列,含药草的槟榔嚼块和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也在其中。2019年1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提出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要加强对口腔健康的检查。2020年8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也明确咀嚼槟榔是口腔癌的重要危险因素,要减少烟酒槟榔。2021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我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除上述点名外,2018年,槟榔大省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发布文件,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槟榔)行业相关企业的行政指导会议及常务理事会特别会议精神,所有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1年8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回复委员建议时明确表示,今年全市已开展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
“禁止宣传槟榔及其制品肯定是一个非常明确且必要的办法,但是仅仅禁止广告的宣传可能还是不够的。”俞光岩呼吁,应该尽快将“咀嚼槟榔不利于健康”印在其包装袋上;另外,建议政府也可以通过大幅度提高槟榔行业的税收来限制槟榔产业的发展;最后也可以引导我国槟榔最大的产地海南省进行种植品种的置换,引导其种植其他南药,比如益智。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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