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时间要求:
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1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2.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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