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二)推荐函/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示范园区推荐、示范高校或企业自荐以及院士推荐提供,纸件和电子件,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国家局《通知》附件)。
(三)相关申报书及具体材料要求请直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四)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资料;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同时提供所有专利权人书面同意文件(原件)。文件模板请参考附件;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的,提交相应的获奖文件和清单等证明文件。
项目电子件以U盘存储并提交,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U盘不退回。
时间要求
(一)由我局推荐及报送的项目,请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纸质材料及一份电子版)报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项目推荐材料的,请于10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备案(邮箱:yangcs@mail.amr.sz.gov.cn)。
联系电话:0755-83070173、8307075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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