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深圳户口被强制迁入代管户?
(一)迁至本人房产或公租房立户,但该地址已有前业主或他人立户的,应当清理后办理迁入。
新业主应主动与前业主沟通办理,如沟通无效,可向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民警求助,民警电话通知户主7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对逾期未办或无法通知的,发《户口迁移告知书》或公告等履行告知程序,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将该户口直接迁入现户籍地派出所代管户。
(二)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房屋产权方要求另一方迁出的,双方应沟通后办理户籍迁移,如沟通无效,可向户籍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民警求助,民警电话通知迁出方7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对逾期未办或无法通知的,发《户口迁移告知书》或公告等履行告知程序,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将该户口直接迁入现户籍地派出所代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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