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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5 21:40| 发布者: 老吊| 查看: 52|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户口簿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5.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各区卫生健康局或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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