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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独生子女奖励金领取条件

2021-9-25 21:41| 发布者: 海纳百川| 查看: 38| 评论: 0| 查看评论

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四)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新增了哪些奖励对象?

(一) 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 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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