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以上异地就医备案条件或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深圳参保人来说,直接到外地住院,可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报销。
就医规定
在市外就医产生的住院费用,需先垫付,后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医保待遇
住院: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市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
门诊: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例子5:
小罗,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在武汉市的医院住院。(广东省外)
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先行垫付后,到深圳医保窗口或通过“深圳市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报销。
医保待遇标准: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按深圳待遇标准的70%。
例子6:
小王,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在广州市的省内平台联网医院住院。(广东省内,深圳市外)
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直接用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刷卡记账。
医保待遇标准: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按深圳待遇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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