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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临时跨省就医备案适用范围及待遇标准

2021-9-26 21:32| 发布者: qq2638841408| 查看: 56| 评论: 0| 查看评论

就医规定

适用人员

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国内省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备案范围

广东省外,不包括国外及国内的港澳台地区。

就医规定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持金融社保卡到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允许先就诊,并在入院10日内且出院之前补办备案,备案有效起始时间为入院日期,有效期为当次住院有效。

医保待遇

住院:参保人办理临时跨省就医备案后,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市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门诊: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例子3:

小陈,非深户,深圳医保二档参保人,在福建省出差时遇突发情况,在当地的异地联网结算医院急诊住院。

小陈在入院后第2天且出院前补办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出院结算时,可直接用深圳市的金融社保卡刷卡结算。

医保待遇标准: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按深圳待遇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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