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允许先就诊,并在入院10日内且出院之前补办备案,备案有效起始时间为入院日期,有效期为当次住院有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标准: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别,属于正常现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因待遇差别等原因而要求办理退费。
备案办理流程:
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2、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备案业务。
3、按照系统指引,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备案成功的由系统即时办结,未即时办结的由系统分配至医保经办机构后台复核,1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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