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申请表(深圳)
①此表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②参保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③申请业务时,参保人应当核实本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社保机构提出。
④申请人应在申请业务时持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到指纹采集窗口采集指纹;申请时未采集的,也可在领取待遇结果时采集。
⑤待遇发放的默认账户为申请人绑定的金融社保卡,如需发放到其它银行账号的,请在表格中认真填写本市的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目前可支持校验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商银行。
(6)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户口簿
3、深圳市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书(深圳)
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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