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站式”结算
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刷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进行记账,“一站式”结算重疾险应支付的费用。参保人无需另行申请理赔。
(二)现金报销
在非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需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形,参保人需先完成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重疾险待遇一理赔标准的,可前往深圳市医保局各分局的重疾险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完成重疾险理赔手续:
1.申请书:填写《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如参保人为未成年,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3.就诊资料:医保结算单、出院小结等(验原件);
4.银行账号:参保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如参保人为未成年人,赔付金额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验原件);
5.办理时效:理赔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复杂或特殊理赔情况的延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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