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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指南

2021-10-2 16:47| 发布者: 风流丶阿哲| 查看: 161| 评论: 0| 查看评论

受理条件及流程

受理条件

(一)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调整伤残等级、生活护理等级,根据变更后的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或变更后的工伤信息重算工伤待遇,根据情况进行补退。

(二)因工死亡工伤职工的供养亲属人数增加或减少(限原供养亲属人数3人及以上的增加或减少引起供养抚恤金分配比例调整的),须重算抚养亲属抚恤金。

(三)对丧失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待遇停止发放。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到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工伤待遇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引告知书》并退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后重新到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4、审批:对审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理结果:做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6、送达:送达文书,申请人自愿选择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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