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小编收到很多网友咨询关于合肥公租房的消息,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了解一下
公租房的那些事儿
合肥有哪些公租房、如何申请公租房
......
这些你都了解吗?
关于合肥公租房最近的大热新闻
看点
01
蜀山区公租房率先推行人脸识别系统
随着合肥首个“智慧平安社区”成功运营
蜀山全区范围内的智慧社区建设
在南七街道、荷叶地街道、蜀山经济开发区等地
继续驱动智慧引擎,实现智慧升级
合肥市蜀山区公租房
悠然居、卓然居公租房小区
在全市公租房项目中
率先推行人脸识别系统
我们一起期待未来有更多的
智能化社区的运营吧~
看点
02
什么是人脸识别系统
(这段信息感兴趣的可以仔细阅读,觉得没有什么了解必要的网友,可以直接跳到第三个问题)
官方给出的解释是:
人脸识别系统是以人脸识别技术为核心
是一项新兴的生物识别技术
也是当今国际科技领域攻关的高精尖技术
其实,
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有很大一部分
运用到该项技术,例如:
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门禁考勤系统、人脸识别监控管理、人脸识别电脑安全防范、人脸识别照片搜索、人脸识别来访登记、人脸识别ATM机智能视频报警系统、人脸识别监狱智能报警系统、人脸识别RFID智能通关系统、人脸识别公安罪犯追逃智能报警系统等等。
看点
03
如何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此次蜀山区公租房使用该项技术实现出入登记,让市民的生活更加的安全便捷。那么,蜀山区公租房是如何使用人脸识别这项技术的呢?
经过一番了解,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
首先要进入下面截图提到的公众号,关注后根据提示操作非常方便;如果不是本小区的居民想要进入该小区,必须是住户在系统中生成二维码发给访客,才可以顺利临时进入小区,大大的增加了小区的安全属性,给住户们的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具体的操作界面如下:
看点
04
公租房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有哪些影响
关于公租房房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有以下5点影响:
1
方便小区住户日常出入;
2
在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必须通过身份验证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尾随进入社区,提高了小区的安全属性、居住舒适性以及提高小区的科技感;
3
防止外卖人员、发小广告、送快递等人员的随意出入小区,如有需要可以联系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4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对小区内的人员进出、房无闲置等问题做归纳总结;例如独居老人长时间未出小区或者长时间未回小区等情况做出及时的管理,确保独居老人的居住安全;
5
防止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保障租金收缴率。
看点
05
全国多市公租房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1
北京市:计划今年6月所有公租房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到今年6月,北京市所有公租房都将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目前在人脸识别系统后台的数据库里,已经采集租户及同住人面部信息10万余条。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为众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所。违规转租的现象,破坏了社会公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家庭,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即将全市采用的公租房人脸识别系统,既能防止转租转借,成为确保社会资源公平利用的‘防火墙’,也能防止陌生人尾随,在确保住户安全方面发挥作用。”该负责人说。
2
上海:提升全市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以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仁文公寓”项目试点智能化管理为例,自从推出以人脸识别为主、指纹识别为辅的智能控管门禁系统,项目未再发现转租、转借行为,租金收缴率达100%。
3
深圳:公租房人脸识别时代已经开始来临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3月11日消息,推出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朗麓家园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监管运营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深圳公租房人脸识别时代已经来临。
4
杭州:2017年3月份开始实行公租房人脸识别技术
根据前期文件规定,杭州景运人家、繁华里及象山人家三个小区将试点运行这一系统。现已根据试点效果逐步在其他公租房小区推广应用,以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善用。
看点
06
合肥有哪些公租房
去年10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8省区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安徽省位列其中。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安徽有5地入选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市(区),包括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那么,合肥有哪些公租房呢?
已知公租房信息:
(一)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房源,共计1260套。
1、龙腾家园公租房:位于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内,郎溪路与明皇路交口西南角,456套;
2、山湖苑四期:位于蜀山区玉镜路与蜀峰路交口西北角,204套;
3、京华世家二、三期:位于包河区祁门路与北京路交口西北角,600套。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市区无房家庭供应房源,共计11557套。
1、都市科技园公租房:位于瑶海区都市科技工业园内,东临相城路、南临古河路,1136套;
2、产业园三期:位于蜀山区新产业园内枫林路与汶水路交口以南,1359套;
3、产业园四期:位于蜀山区新产业园内雪霁路与雪霁北路交口西北角,4788套;
4、兰州路公租房:位于包河区兰州路与黑龙江路交口东北角,1068套;
5、滨湖竹园:位于滨湖新区玉龙路与云谷路交口,400套;
6、北岗廉租房:位于新站区淮海大道与铜陵北路交口东北角,456套;
7、南岗家园:位于高新区创新大道与大别山路交口西南角,328套;
8、花园大道公租房:位于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河南路交口东南角,1863套;
9、永和公寓一、二、三期:位于高新区西部长江西路与石镜北路交口以南,159套。
根据最新统计,2018年,合肥累计供应18宗、计504亩租赁住房用地,约可建设租赁住房11000套,可满足约3万人居住需求。
按土地出让顺序,这些租赁住房分别为:
海恒经开2018-3(租赁100%)、中海世家(租赁15%)、丽丰璞羽山(租赁15%)、中南樾府(租赁15%)、海尔经开2018-01(租赁10%)、庐阳国有房屋租赁N1802(租赁100%)、复兴瑶海E1802(租赁100%)、伟星国宾台(租赁15%)、中房新站241号(租赁100%)、华宇包河S1803(租赁20%)、乐富强高新TH1(租赁32%)、徽创蜀山W1806(租赁15%)、滨湖房屋租赁有限公司BH2017-01(租赁100%)。
近日,局租赁处、市住房租赁中心对全市18个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方加快新建住房租赁项目工程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租赁试点工作。
看到这里,可能还有一部分的网友没有全部弄明白合肥公租房的申请标准,下面附上最新合肥公租房申请标准。
看点
07
合肥公租房申请标准
0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m² ;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2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
3、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3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申请提供材料
1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合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7、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及明细汇总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03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对照申请条件,向用人单位提交《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并提供身份、婚姻、学历、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原件材料予以初审并留存复印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日)。
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单位职工集中造册,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连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确认的劳动合同和身份、学历、婚姻等材料,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申报、复审,再报送区住建局终审并在市房产局网站上公示。
04
分配入住
准予实物配租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并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区住建局、申请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合肥各区公租房咨询热线
合肥市各区相关部门公布了咨询电话。(外地号码,要在电话前加拨0551)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4693063;
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82090;
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357282;
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635301;
经开区明珠房产中心:63830857;
新站区建设发展局:65777080;
高新区建设发展局:65869526;
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62664213。
最后,小编必须附上公租房的一些管理办法,希望各位承租人一定要遵守法规。
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们知道公租房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不得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也不得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如果违反规定,承租人应当退回公租房,按市场价补缴租金,而且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之前看过这么一句话,说“毕业了为什么不选择公租房”,可能很多人因为繁琐的流程、紧缺的房源、或担心安全问题,但小编觉得既然是福利政策,僧多肉少的现象定不能避免。
如今,公租房的各项安全设施正在完善,我们同样可以追求既简约又有格调的生活,往后申请的人也不一定就减少,如果您符合申请条件,建议尽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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