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恢复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通知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于2021年8月15日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并根据国家平台功能上线情况陆续恢复各项业务办理,目前平台运行平稳。现就切换国家平台后恢复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参保人待遇的业务事项
1.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门诊记账、住院结算、药店购药等业务已恢复正常;
2.费用报销(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及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办理生育津贴等涉及财务支付的业务已恢复受理;
3.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已恢复办理;
4.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等即办秒批类业务已恢复办理。
二、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深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需等待国家平台相关功能上线,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已恢复办理的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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