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生育登记信息要如何办理?”
“暂未办理生育登记能否报销?”
自三孩政策官宣以来,“全员生育登记”受到热切关注。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在深圳,参保人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政策内三孩的,到所属社区工作站办理全员生育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修改前生育三孩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需要先进行全员生育登记。据了解,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已于今年8月在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上线,目前该模块主要针对双方都是初婚对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需求,仅支持现场办理。
对于需要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群众,可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现场咨询办理。
对于暂未明确办理要求的再婚夫妻等对象,通知要求,基层工作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并记录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相关办理规定实施后及时联系告知,引导育龄夫妻办理(补办)生育登记。
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妻,及时补办生育登记的,不影响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可以办理户籍初婚对象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但暂时不能补录省外三孩生育登记。
暂不能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但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分娩后可按规定通过提交《生育报销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报销申请材料,向医保经办部门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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