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强调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违反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八项禁令”包括 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 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 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明确滥用强制措施责任 在最高检的八项禁令中,第一条就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据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擅自处置案件线索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检察人员未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而随意初查,个别人甚至隐匿、销毁举报材料,泄露举报内容,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包庇被举报人。 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处书记员刘一定泄露案件秘密案。 2014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处书记员刘一定,受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徐某请托,向本院参与办理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打探案情。同年9月,原南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刘一定又接受张某亲戚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张某及其家人的案情,严重干扰了司法办案。2014年11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刘一定进行立案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刘一定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书记员职务。 被查贪官自杀 责任人一律停职 八项禁令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第八条,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对违法违规办案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或者证人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对侦查工作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根据最高检通报的案例,2015年4月22日,云南省维西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金魏东和干警李红星陪同涉案人和国松到发案单位财务室翻阅并复印与案件相关的财务资料。到达后和国松趁人不备走出财务室,在过道打开窗户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5月28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依据有关规定,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庆华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副检察长向继文、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和晓东给予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金魏东给予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反贪污贿赂局干警李红星给予警告处分。 2014年7月,寿阳县检察院对曹某涉嫌受贿罪进行调查,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7月6日凌晨,看管人员将曹某使用过的一次性剃须刀随意丢弃在房间内垃圾桶内,导致发生曹某用剃须刀刀片自杀的责任事故。2014年9月,该院检察长张群星、副检察长武丰敬受到记大过处分,职务犯罪预防侦查局局长朱胜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辞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整治“顽疾”不断推进 事实上,在去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就已经明确传递出检察机关对司法不规范“顽疾”持续深入整治的信号。 ──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主要是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针对办案中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不规范的“顽症”,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 据了解,这一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12月26日开始,到今年12月26日止,要在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一年时间。今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正是此次会议的重点。 ──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加大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审查办理力度,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整治工作之外,相关的意见规定也在完善。今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修订版),其中提出六大重点任务、42项具体任务。 ──在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检察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 有担当面对问题,去年10月,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布,200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就在最高检此次 “八项禁令”颁布前,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说,最高检专门进行督导,对反贪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群众反映的127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38件。 而各省检察院,也纷纷招考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工作,如今,最高检的“八项禁令”,通过细化规定,将进一步把把职务犯罪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八项禁令”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架起了高压线,划出了硬杠杠,很显然这些都是能够纠正也必须纠正的,而我们关注“八项禁令”,为它叫好,更希望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能让老百姓看到感受到更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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