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流传一张“单身低保”截图,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图片显示: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28岁还没结婚就属于五保户,可以带上身份证和民政局开的未婚证明去当地领取每月500的低保。 这消息是真的吗? 年轻人有手有脚,只因为单身年龄超过28岁,就能领取500的低保?这怎么能符合当前的社会现实呢?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网上查询发现,网传消息系谣言。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2019年7月9日在福州12345平台上解答FZ19070600322诉求时回答,我们可以看出: 福州市五保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应当是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另外根据,闽侯县民政局解答诉求FZ19092601246内容可以看出,经本人或其供养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条件: 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并同时符合条件规定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28岁以上正常健康的单身人士至少在福州这个地方是不可能领取低保补贴的。 另外,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28岁以上正常健康的单身人士在全国各地都领取不到所谓的“低保补贴”,因为没有这样的政策。 记者在中国政府网查询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在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另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指出:2014年,国务院公布施行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城乡“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我国城乡特困人员保障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所以,“五保户”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现在应该统一称为“特困人员”。大龄单身青年也并不属于特困人员,更不可能领取到所谓的“低保补贴”。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提醒 网络世界中,信息是海量。我们要学会辨识信息真伪,不可盲目相信,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科学素养,不要被那些虚假信息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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