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的概念及拓展 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1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入系统管理。小学生异地转学籍也可根据学籍管理系统办理。 二、异地转学籍的手续 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2: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一)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二)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三)转出学校核办; (四)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五)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即可。 三、慈溪小学生异地转学手续 不同地区转学籍手续尽不相同,以浙江慈溪市3为例,转学手续如下: (一)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二)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 (三)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限制; (四)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五)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学籍号需要家长主动与学校联系获取; (二)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 (三)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四)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4规定,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家】或者直接搜索【i-shenzhen】,获取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