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后,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是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各个环节,而且随着去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征收土地的流程又发生了变化,让本就复杂的问题更是一团乱麻。前段时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正案通过,下面小编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大家重新捋一遍征地流程。 1.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这是土地准备征收的标志,一般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内容包括法律依据、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 2. 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顾名思义,土地现状调查就是对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地类、面积等信息进行调查,这是为后续补偿协议以及补偿决定的作出做准备。此时需要被征收人做好相关的准备,如果遇到相关证件丢失等情况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对征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作出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毕竟征收人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考虑人民群众的意愿。 3.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要坚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不同的地区、地块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来看,有的被征收人能够一夜暴富,有的被征收人可能都没有补偿资格,出现这种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征收补偿方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拟定的,还需要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则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根据听证的情况决定是否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4. 征地补偿登记 如果说前面的土地调查需要被征收人做准备,那么这个时候就是正式地登记了。在登记过程中,征收人可能会要求被征收人交一些材料、证件等,沈律师提醒朋友们一定不要将原件交给征收人。 5. 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这是为了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一步,要提前将征收补偿需要的款项予以预存,并且只能用于征收补偿。因为有了这一过程,被征收人不用担心自己的房屋被征收却拿不到补偿款等问题。同时这一环节也是取得征地批复的前提。 6.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这一步骤是被征收人最熟悉的了,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征收人要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等,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就应当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此时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一定要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7. 征收申请报批 在进行了上述工作之后,就是最重要的报请批准征收了。这个过程似乎和您的想法不太一样,不应该先报批然后才开始征收吗?其实,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这一批准是有时效的,而上述过程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进行了上述程序,基本上征收就可以顺利进行了,这时的批准也才能发挥其意义。 8.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这一公告与最开始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不同。这一公告是将取得的批准进行公告,向被征收人表明征收工作可以落实了。 9. 落实征地补偿措施 落实征地补偿措施,就是将相关的补偿发放给被征收人,将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妥善的安置。 10. 腾退 在补偿落实之后,就由被征收人进行腾退,如果被征收人不配合的,征收人则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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