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幼儿园女教师粗暴推倒男童 致其下巴磕伤缝8针的事件上了热搜。事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男童坐在凳子上玩耍,突然老师直接将这名男童拎了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然后老师还拿起凳子摔在男孩的背上,导致孩子下巴缝了八针。看到这样的事件大家在心疼孩子的同时都非常气愤幼儿教师的野蛮行为。近几年经常有幼儿园老师粗暴管理、过度体罚甚至虐待孩子的事件发生。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幼儿园的孩子调皮捣蛋,那是很正常的,老师应该去教育孩子,引导孩子,而不是摔打、针刺等野蛮粗暴的对待孩子。让自己一个幼儿老师的美好形象变成孩子眼里可怕的容嬷嬷。幼儿园老师的粗暴行为,不仅仅是对孩子身体的伤害,更重要是对孩子心理伤害,可能会导致孩子产生抑郁、焦虑等症状。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幼儿老师的粗暴行为,致使幼儿受伤,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首先幼儿园要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情节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老师作为孩子的看护人,对孩子经常打骂,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幼儿园老师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而去实施,经司法鉴定如果孩子所受伤害构成轻伤以上级别,幼儿园老师的行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幼儿时期如果受到暴力侵害,在孩子心中会埋下恐惧。孩子是未来是希望,全社会应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对侵害儿童权益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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