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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 发布于2021-8-27 07:43 803 次浏览 0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链接]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卫光生物)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设置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辅助管理专干岗位及国企员工岗位,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联合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czhr@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6.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
9.疫情防控承诺书(手写签名)。
注意事项:部分岗位可接受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只适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咨询电话
QWB202101-QWB202103岗位:
请联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姜女士0755-88211195;
QWB202104-QWB202105岗位:
请联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吴先生0755-88211544;
WGSW202106岗位:
请联系卫光生物,胡女士0755-27405577。
(四)资格初审
公告期内,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分批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何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按不低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确定为聘用人选后需将体检报告原件提交至招聘单位。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递补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七、聘用
确定为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按招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确定为国企员工的聘用人选,由卫光生物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按招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卫光生物共同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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