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深圳市坪山区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迎来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据称,该调研组此行是为了就深圳市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展开立法调研,该法规将于今年提请审议。
该管理条例一旦通过,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合法地行驶在深圳的道路上。
现场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人登上自动驾驶大巴,亲身体验了一把无人驾驶。
据介绍,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自去年运行以来,已建成2.6公里的封闭测试路段,为13家企业提供了测试服务,累计测试总里程18000多公里。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公布的智能驾驶测试道路达100多公里。
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自动驾驶相关企业已超过4000家,其中约两成分布在深圳。
当天,华为、比亚迪、AutoX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上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的自动驾驶产业发展迅速,但滞后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相关产业的商业化落地。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问题。
由于现行的道路交通法规所调整的对象都是有人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仅上路合法性遭质疑,还遇到登记注册难、运营收费难、责任认定难等困境。
此次立法,将有助于解决自动驾驶合法上路的问题。而对应的道路安全行驶制度和事故责任赔偿与保险制度,则将进一步解决无人驾驶的责任认定问题。
至于立法后,无人驾驶汽车可行驶的范围、对允许上路的无人驾驶汽车的具体要求等问题,深圳相关专家告诉雷锋网,“相关细则目前尚在研究当中。”
此前于2017年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多部门曾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与之不同的是,北京此份文件为相关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而作为拥有自主立法权的深圳,此次调研或有望开全国在无人驾驶领域立法的先河。”雷锋网雷锋网雷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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