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崔晓丹 记者顾威深圳“小产权房”市场又有新动态。今日(5月12日)有媒体称深圳或在全市范围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该消息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南都记者从多家中介获悉,多区中介人员此前确实收到相关信息。而熟悉房产领域的律师表示,实际上2010年起深圳就已发布相关规定,明确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今年4月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再次发布提示,深圳始终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最近深圳“小产权房”处于风口浪尖,被央视点名后,“小产权房”交易遭遇多方“围堵”,多家中介门店被查封,部分村委停止过户,市场被按下“暂停键”。
5月8日,龙华区住建局发布《关于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表示“小产权房”属于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及时进行自查自纠。龙华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房地产经纪过程中涉及“小产权房”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5月12日,有媒体称从相关部门得知,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已做这个要求。一位福田区中介从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前几日就已知晓,各区中介基本都看到了龙华区住建局发布的通知。
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律师表示,这并不是新规,如龙华住建局通知所写,按照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切勿为产权不明晰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小产权房、军产房等)提供居间服务或关联服务,这已表明了态度。
据南都记者了解,相关部门在4月也已发布类似提示。今年4月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切勿为产权不明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即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
4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通知〉的通知》,禁止律师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
深圳“小产权房”走向牵动多方神经,南都记者将持续关注市场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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